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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建设

2023届党组织关系转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7    点击数:

一、转接方式

1.线上转接,填写党员e家,要求对方需在3个月内通过线上接收;(申请线上转接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

2.线转接,申请纸质版介绍信,在附件1中备注里注明清晰,要求对方需在3个月内将介绍信第三联回执EMS寄回学校,党员e家同步操作。(如中途变更为线上转接,则纸质版介绍信原件需寄回)

EMS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公司党建办公室,李东华,05926162379。(其他快递不收)

3.改派纸质版介绍信,填写附件6《改派介绍信证明》,签字需手签,连同旧版介绍信原件一并寄回。(地址同上)

注:无论哪种转接方式,都需要在党员e家中操作;

福建省省内只能选线上转接。


二、信息收集确认

1. 6月2日前填写附件1(里面是两个副表)

毕业生党员需确认拟接收的党组织是否有资格、有意愿接收,及拟接收党组织的全称;跨省(系统)转接及凭纸质介绍信转接的,还须确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抬头的准确信息。

省外:抬头需填写党委名称(中共.....委员会),转入党组织需填写到支部名称;

省内:需精确到支部名称。(党员e家只能转接到支部)

电子版发送至党建助管邮箱1315712427@qq.com。

2.6月2日前填写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由支部统一收齐上交至D4-303;

3.6月1日到6月5日,填报党员e家系统,注意6月份开始再填写,方法见附件3。

注:填报党员e家前一定要更新信息,尤其是年级,已转正和即将转正的均更新至正式党员身份,转正时间为预备党员时间+1年,延期党员转正时间为预备党员时间+1.5年或预备党员时间+2年。


三、档案整理

1.各支部于6月6日前整理好毕业生党员档案

(1)如需《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复印的同学需要在6月6日前申请复印,封挡后不再提供此项服务;

(2)各支部审查党员档案材料,如有问题或漏项在封档前处理完毕,并使用新的封皮,且封皮上含思想汇报份数等信息要填写完整

(3)来不及在6日前转正的支部,将毕业生党员档案先保留在支部,待转正完后(即党委审批)再与档案馆交接。

2.党员档案单独寄送

如需党员档案单独寄送,特别是预备党员,即不放入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党员档案寄送申请书》(附件4)(签名手签)、《毕业生党员档案寄送汇总表》(附件5),且需要接收方的调档函或情况说明,要求明确提出(1)需要党员档案单独寄送,(2)接收其党组织关系,(3)红章,原件。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15712427@qq.com。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

1.有效期。

(1)纸质版介绍信有效期90天,领取毕业生材料当天发放,落款时间一般为2023年7月。

(2)党员e家在线系统转接申请只保留90天,90天后自动作废。

注:毕业生离校后一定要携带纸质版介绍信或相关材料到党组织接收方办理接收程序,待接收好后或是线上转接接收或是寄回回执,才能认定接收环节完毕。

接收程序普遍较复杂,时间较长,注意有效期内敦促接收方完成。

2.开具证明。

(1) 党员档案中非原则性问题不开具说明,如有需要,请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章节由接收党组织来函,党委以回函方式释疑。(寄送地址同回执寄送地址)

(2)如需开具党员证明,可参考附件7(模版)。

(3)如需开具在校表现证明,可参考附件8(模版),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3.逾期未落入党组织关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

公司将如实录入全国联网系统,予以党内除名。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9《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如有疑问,毕业前可联系党建助管本科生第四党支部梁欢。

 附件1:2023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x

 附件2:永利平台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3:“党员e家”系统线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操作方法.pdf

 附件4:党员档案寄送申请书.doc 

 附件5:毕业生党员档案寄送汇总表.xlsx 

 附件6:改派情况说明.docx

 附件7:党员证明.doc

 附件8:关于某某同志的证明材料.docx

 附件9: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docx

 公司党员档案材料复印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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